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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都是一般纳税人,甲方是建设单位,乙方是施工单位,工程项目是营改增之前的老项目,营改增之前未开过发票。营改增之后,乙方将该项目的计税方式认定为简易征收,给甲方开具3%的建安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能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吗?

84785046| 提问时间:2021 12/16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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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mboo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 给甲方开具3%的建安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能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2021 12/16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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