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公司今年11月才成立,预计明年2月左右开始有业务收入,筹建期是否可以计算为亏损年度,明年有业务时是否可以弥补亏损,筹建期是否要进行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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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 这个筹建期个人遇见到的还是多数要是要汇算清缴的
关于筹建期 很多税局的认为方式不一样 有的是有执照就开始算 有的是有收入
这个建议问下您当地税局比较稳妥
1.什么是筹建期?
北京地税:新办企业的生产、经营之日即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
厦门地税: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生产经营之日是指纳税人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在国家税务总局未下文明确之前,暂按该规定执行。
青岛地税: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开始生产、经营之日具体是指从企业设备开始运作,开始投料制造产品或卖出同第一宗商品之日起,为企业筹建期结束。
宁波国税:筹建期是指企业签订投资协议后或合同被我国政府批准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的期间。不同企业筹建期的时间以及筹建期间进行的经济活动是千差万别的,单从经济业务的表现形式上看,很难有一个或几个具体标准作为判定生产经营活动开始的依据,具体应按照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分析判断。例如,商贸企业和服务性企业可以正式开业纳客的当天作为筹建期结束,工业企业可以从设备开始运作或第一次投料试生产作为筹建期结束,房地产企业筹建期结束日不得迟于首个开工项目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
筹建期的认定相当重要,涉及到会计核算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务中,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加以确认。
2021 12/17 09:37
84784968
2021 12/17 09:45
谢谢您,如果要做汇算清缴,那么这2021期间的开办费就可以22年汇算清缴确认为亏损年度,23年进行弥补亏损了吗?
来来老师
2021 12/17 09:49
你好 可以的 但也和会计处理有关系
不知您是哪里 正好找到安徽省的一个答复可以参考下
k答复机构: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06-23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规定:“第三条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84784968
2021 12/17 10:10
谢谢您,很详细
来来老师
2021 12/17 10:18
客气 对您有帮助就好
不过稳妥的话 还是和您所在税局确认沟通下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