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从事土地开发与建设业务的企业,以土地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当日开始在该土地上建造商业设施,建成后自营住宿、餐饮的场地。 请问该土地按无形资产核算的依据是什么?房地产的土地不是按存货核算吗?

84785029| 提问时间:2021 12/17 11:23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派大星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
您好,学员: 首先对于以土地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要区分用途; 1.如果是开发建设后用于出售的,其实就相当于你开发建设过程中生产“商业”这种商品来进行出售,那就是以存货来核算的; 2.如果是开发建设后用于自用的,那你的开发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开发支出计入到在建工程,竣工后,结转至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计入无形资产。
2021 12/17 12:45
84785029
2021 12/17 12:50
用于自营住宿 餐饮场全是什么用途?我觉得两种都不属于
派大星老师
2021 12/17 12:51
自营的,那就是属于自用的呀,自己开发建设的商业,自己来运营,那大商业就是属于自己的固定资产了,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为无形资产的呀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