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3.甲珠宝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1月将从金银首饰生产厂家购入的金手镯100克奖励给业绩优秀的管理人员,购入的金手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不含增值税价款60000元。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年1月符合抵扣规定。当月同样金手镯的零售价格为678元/克。要求:对甲珠宝店相关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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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同学。
(1)购入金手镯
借:库存商品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800
贷:银行存款67800
(2)发放奖励
借:管理费用67800
贷:库存商品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7800
购进的商品用作职工福利费,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021 12/19 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