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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张某和李某为灵活就业者,本年受甲公司邀请提供会计培训,张某负责培训理论部分,李某负责培训实务部分,张某和李某与甲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约定公司本年支付给张某和李某劳务报酬收入共计80万元,其中张某分得25万元,李某分得55万元。当年张某的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合计额为40000当年李某的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合计额为38000元。当年张某和李某均无其他收入,假设不考虑增值税因素。(1)请问张某和李某签订劳务合同所获得的报酬属于哪一类所得?个人所得中哪些所得需要综合计算所得?

84785034| 提问时间:2021 12/20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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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艳萍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经济师
你好,所获得的报酬属于:劳务报酬。个人所得中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要计算综合所得。
2021 12/20 08:59
84785034
2021 12/20 09:05
那请问怎么计算张某和李某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应纳个人所得税呢。谢谢老师
宋艳萍老师
2021 12/20 09:16
计算过程如下: 张某:250000*0.8-40000=160000   160000*0.2-16920=15080 李某:550000*0.8-38000=402000   402000*0.25-31920=68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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