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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5】2019年5月,甲公司销售商品实际应交增值税38万元,应交消费税35万元,转让办公楼的土地增值税为15万元;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为3%。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当月应列入利润表“税金及附加”项目的金额为( )万元。/这题怎么理解

84784962| 提问时间:2021 12/20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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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税金及附加=35万+(38万+35万)*(7%+3%) 38万的增值税,不计入税金及附加核算,但是增值税需要作为附加税的计税基数 城建税=(增值税+消费税)*7%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3% 35万是消费税金额  (38万+35万)*(7%+3%)是增值税和消费税对应的 附加税
2021 12/20 13:39
84784962
2021 12/20 13:42
我不理解的是这个消费税35万怎么要加2次
邹老师
2021 12/20 13:44
你好,其实没有加两次 第一次是消费税35万本身,第二次是因为需要计算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因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是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之和
84784962
2021 12/20 13:55
好的,我本以为税金及附加包括消费税,
邹老师
2021 12/20 13:56
祝你学习愉快,工作顺利! 希望你对我的回复及时予以平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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