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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工地项目部累计出售废旧钢筋等旧材料收到25万(一年期间多次出售),该款未转入劳务公司账户,直接用于项目费用开支,本月项目部把收到25万明细表提交公司,公司与项目核算当月开支时,方案一:此25万做到备用金借方,本月的费用报销做到备用金贷方,这样做合理吗??是否应该方案二:将25万先做到其他业务收入贷方过渡,再提取备用金,再核销费用?方案一的做法,会不会导致项目部与劳务公司核算当月开支时,项目部重复承担了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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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应该方案二:将25万先做到其他业务收入贷方过渡,再提取备用金,再核销费
2021 12/21 07:01
洋洋老师
2021 12/21 07:02
会计核算要先确认收入,再确认成本费用,收支两条线
84784972
2021 12/21 09:39
好的感谢老师,劳务公司执意按方案二执行,我该如何和她们对接?理由是:没有形成收支两条线的情况下会导致我项目重复承担支出!我这个理由成立吗?
84784972
2021 12/21 09:41
抱歉,我纠正追问二,是劳务公司执意要走方案一,,他们拒绝不入其他收入,直接走的备用金
洋洋老师
2021 12/21 09:50
如果走方案一,汇算清缴时调整收入,调减成本费用,问题是这样会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务风险太大
84784972
2021 12/21 10:21
我目前不考虑税务风险,因为劳务公司自身都不考虑风险!我坚持走其他业务收入,对方要走备用金,我现在只考虑项目开支,如按照方案一,直接走备用金借方,这样项目工地的成本费用是否重复增加?谢谢老师
洋洋老师
2021 12/21 10:38
这个应该不存在成本费用重复,你进来的时候不走收入,那贷方科目走什么嘞?
洋洋老师
2021 12/21 10:39
你是冲减了成本费用吗?
84784972
2021 12/21 10:47
没有冲减费用,劳务公司的做法就是视同正常提取备用金,前期我正常提取备用金走的备用金借方,核销费用时走的备用金贷方,本次我提交25万收入表给他们,且又提交了31万的费用报销附件,他们的做法同上,收入25做到备用金借方,费用31做到备用金贷方,那这个其他收入不是相当于没收到,视同项目部从公司提取25万备用金了,等工程进度款到公司账户时,这25万会视同项目开支被劳务公司扣下来了
洋洋老师
2021 12/21 11:44
哦,那这个就没有收入,也没有成本了
洋洋老师
2021 12/21 11:44
那这个银行账,到时候对得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