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请问公司和客户签订了30万产品的购销合同,也收到了30万的货款,但是货物是陆续发货给客户的,然后我已经在合同签订并且收到货款的时候已经全额开票给客户了,这样操作合法吗?

84784998| 提问时间:2021 12/22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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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你好,提前开了发票,如果货物以后确定能给对方发出去了,可以的。
2021 12/22 16:11
84784998
2021 12/22 16:15
问题是,现在合同里有些货客户不要了,我们也没有发给他,这个怎么做才好呢,税务上要求三流一致,现在这样会被算作虚开发票吗
郭老师
2021 12/22 16:16
这个发票需要重新开的,如果开的是普通发票,发票收回来全部红冲,然后重新开。
84784998
2021 12/22 16:18
开的是专票,意思是说蓝字的销售发票全部红冲,重新开已经发货的蓝字发票吗
郭老师
2021 12/22 16:20
如果是专票的话,对方认证了,对方可以给你开红字信息表,只开没发货的那一部分,你们开一部分红字发票就可以的。
84784998
2021 12/22 16:21
那我还需要其他证明材料,开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吗
郭老师
2021 12/22 16:23
你好,其他的可以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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