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想问下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但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全额取得发票,暂按合同金额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在汇算清缴前,如果取得部分发票,能不能调整折旧,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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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你好,按什么金额去计提折旧,是需要看整个项目有没有结算,而不是以取得发票为判断依据的。
2021 12/22 22:16
胡芳芳老师
2021 12/22 22:17
一般来说这种情况是不可以调整的,除非有项目结算报告
84785027
2021 12/23 10:17
根据国税函(2010)79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是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老师这个政策说是暂时按照合同金额可以计提折旧,我先问下的意思是:等汇算清缴时,固定资产的发票没有全额取得,只取得部分发票,那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能不能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胡芳芳老师
2021 12/23 12:25
只确定部分发票是不可以的,除非是全部的发票。
84785027
2021 12/23 13:12
假设合同的金额是 1000万元,结算金额是1200万元,固定资产为房屋,折旧年限为20年,因为工程款项没有结清未全额取得发票,但是已经投入使用了,按照合同金额计提的折旧(假设是2020年12月份投入使用,2021年我计提的折旧是:1000万元/20年=50万元),在2021年结算了500万元,收到500万元的发票,那我在做2021年的汇算清缴时,50万元的累计折旧能税前扣除吗?
胡芳芳老师
2021 12/23 15:34
预估价计入了固定资产,如果结算了,固定资产需要调整,可是已经计提过的折旧不能调整。你这里的话,50万可以汇算清缴,因为50万也是根据预估价计提的折旧,税法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