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某酒厂生产薯类白酒与葡萄酒。为了增加销售量该厂将一瓶薯类白酒(500克)、一瓶葡萄酒(500克)和一把酒瓶开启器包装成一套礼品销售。其中薯类白酒的价格为100元/瓶,葡萄酒的价格为180元/瓶,酒瓶开启器的价格为20元/把,礼品套装的价格为300元/套。当月,该厂对外销售薯类白酒20000瓶,总金额为2000000元销售葡萄酒10000瓶,总金额为1800000元销售套装10000套总金额为3000000元。薯类白酒消费税税率为20%%加 0 .5元/500克,葡萄酒消费税税率为0%。请分析不同核算方式及成套销售模式下的消费税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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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当企业生产不同种类应税消费品,且这些消费品适用不同税率时,要注意税法中有关兼营的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销售数量。不分别核算销售额和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2021 12/23 14:30
84784960
2021 12/23 14:35
有没有计算过程
84784960
2021 12/23 14:39
这个题要计算出来
84784960
2021 12/23 14:39
感谢老师
悠然老师01
2021 12/23 14:59
别催,我刚看到,看到就会回复
悠然老师01
2021 12/23 15:05
学员你好,礼盒从价消费税=300*0.2*10000=600000
其他销售从价消费税=1800000*0.1+2000000*0.2=580000
不按礼盒计算
100*10000*0.2+180*10000*0.1=380000
其他从价消费税=1800000*0.1+2000000*0.2=5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