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1、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6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月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60万元,当月外购已税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货款金额1 200万元、进项税额156万元,烟丝全部验收入库; (2)本月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200万元; (3)生产卷烟1 200箱(标准箱),全部对外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3390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 (4)直接销售部分外购已税烟丝,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 已知: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3%,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税率为9%;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箱150元,比例税率为56%。 要求:(1)计算卷烟厂6月消费税; (2)计算卷烟厂6月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3)计算卷烟厂6月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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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1本月销售缴纳消费税是
3390/1.13*0.56+200*150/10000+50/1.13*0.3-200*0.3=1636.47
2.计算卷烟厂6月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156+50*0.09=160.5
3)计算卷烟厂6月增值税销项税额。
3390/1.13*0.13+50/1.13*0.13=395.75
2021 12/23 20:57
84785001
2021 12/23 21:16
直接销售部分外购已税烟丝,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
这里还要销售外购烟丝还要缴消费税?
小小霞老师
2021 12/23 23:05
是的呢,上面我有减去外购已税烟丝的消费税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