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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已办理税务注销,银行账户暂未注销,季度结息产生的利润需要与总公司利润合并后,按三项因素的分配比例的所得税额由总公司和未注销的分公司来进行申报缴纳?

84784958| 提问时间:2021 12/25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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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顿乔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您好。是可以的 谢谢
2021 12/25 17:04
84784958
2021 12/25 17:07
老师,若不将已办理税务注销的分公司因季度银行结息产生的利润,不与与总公司利润合并且不按照三项因素的分配比例的所得税额由总公司和未注销的分公司来进行申报缴纳,会带来哪些影响?
思顿乔老师
2021 12/25 17:08
您好。其实我感觉不会带来影响
思顿乔老师
2021 12/25 17:08
您可以把利息转到总公司去
84784958
2021 12/25 17:42
老师可以理解:注销的分公司利润总额与总公司和其他分公司合并后,将按照三项因素的分配比例后的所得税额进行申报缴纳(除已注销分公司外)。
思顿乔老师
2021 12/25 17:59
您好,是的,请问还有什么可以帮您的
84784958
2021 12/25 22:55
谢谢老师
思顿乔老师
2021 12/26 06:08
好的。祝您学习愉快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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