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有限责任公司开始经营的前七年中实现税前利润如下所示: 年份: 1 2 3 4 5 6 7 利润: 100 500 200 100 -50 250 80 假设除弥补亏损以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该公司的所得税率一直为25%,甲公司按规定享受连续五年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政策,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后)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公司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请你分析后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计算该公司每年应缴纳的所得税、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未分配利润的余额、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的基数、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余额及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你好
比如第一年
计算该公司每年应缴纳的所得税100*0.25=25
、当年实现的净利润100-25=75
、未分配利润的余额75
、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的基数75
、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75*0.1=7.5、盈余公积金余额7.5
及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75-7.5=67.5
2021 12/27 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