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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居民个人李某为甲外商投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本年度其收人情况如下: (1)每月从雇佣单位甲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税前工资、薪金收入18000元;向乙公司转让自己的专利权的使用权,取得税前收人20 000元;受托为丙公司做工程设计,获得税前工程设计收人48 000元。 (2)取得股权转让收益20 000元。 (3)购物中奖获得税前奖金收人25 000元。 李某本年度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共计50 000元。 要求:(1)计算李某本年综合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李某取得股权转让收益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李某购物中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84784977| 提问时间:2021 12/27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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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1)计算李某本年综合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8000×12+20000×80%+48000×80%−60000-50000)×20%-16920=15160 (2)计算李某取得股权转让收益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0×20%=4000 (3)计算李某购物中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5000×20%=5000
2021 12/27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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