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2月初“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方余额为210万元。本月该企业发生的有关职工薪酬的经济业务如下:(1)以银行存款发放上月应付职工薪酬,并按规定代扣职工个人所得税18万元,扣除已垫付职工房租12万元,实发薪酬180万元。(2)分配本月货币性职工薪酬240万元(未包括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其中基本生产车间生产工人薪酬为120万元,车间管理人员薪酬万元,企业行政管理人员薪酬为40万元,专设销售机构人员薪酬为30万元。(3)将自产的200台加湿器作为本月生产车间生产工人的职工福利发放,加湿器的成本为每台400元,市场不含税售价为每台5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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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80
贷 银行存款180
借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30
贷 应交税费-个税18
其他应收款-房租12
2021 12/29 19:11
杰克老师
2021 12/29 19:12
2)你好:借:生产成本 120 制造费用 50 管理费用 40 销售费用 30 贷:应付职工薪酬 240
杰克老师
2021 12/29 19:14
3)借:生产成本 113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200*500*1.13=113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 113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500)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0×500×13%)13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400=80000 贷:库存商品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