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有关业务如下:2×19年6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产品2000件,每件不含税价格600元,每件成本500元,增值税发票已开出。协议约定,购货方应于当日付款;本年9月30日前有权退货。甲公司根据经验,估计退货率为10%,2×19年6月未发生销售退回。2×19年6月1日,收到全部货款存入银行。2×19年6月30日未发生退货。假定销售退回实际发生退货时支付货款,且可冲减增值税税额。甲公司根据过去的经验,无法估计该批产品的退货率。要求:(1)编制2×19年6月1日销售商品的会计分录。(2)假定2×19年7月30日若退回100件,货款已经支付,编制其会计分录。(3)假定2×19年9月30日若退回50件,编制其会计分录。(4)假定2×19年9月30日若退回200件,编制其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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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借,银行存款1200000×1.13
贷,主营业务收入1200000×90%
预计负债120000
应交税费1200000×13%
借,应收退货成本100000
主营业务成本900000
贷,库存商品1000000
2022 01/06 17:56
陈诗晗老师
2022 01/06 18:00
借,预计负债60000
应交税费60000×13%
贷,主营业务收入60000
银行存款,差额部分
借,主营业务成本50000
库存商品50000
贷,应收退货成本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