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想问一下这个题,会计利润调整是调整哪些?所得税调整时又是调整哪些?这个题完全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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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你好!会计利润调整是指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将会计利润调整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所得额从而计算出应交所得税额
2022 01/06 21:17
anya老师
2022 01/06 21:19
需要调整的项目可以根据题目给出条件参照企业所得税税税前扣除标准逐笔进行
anya老师
2022 01/06 21:26
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公益性捐赠的扣除
《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一)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二)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
(四)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
(五)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
(六)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
(七)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八)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
(九)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示:1、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2、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二、工资薪金的扣除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三、保险扣除
按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可以扣除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2)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3)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四、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可以扣除。
(一)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二)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除。
(三)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四)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五、企业“三项费用”的扣除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为了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做好企业新旧财务制度的转换工作,推进企业财务制度的改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工福利费财务制度改革的衔接问题
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实施后,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
国家总局答记者问:具体规定了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
老税法规定,“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实施条例继续维持了职工福利费和工会经费的扣除标准,但由于计税工资已经放开,实施条例将“计税工资总额”调整为“工资薪金总额”,扣除额也就相应提高。为鼓励企业加强职工教育投入,实施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六、业务招待费的扣除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七、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扣除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解析:是分别按15%扣?还是两项在内按15%?我认为:是是两项在内按15%。这样解决了以前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好划分的问题。]
原广告费扣除的规定是否废止?没有明确前可以执行:
国税发[2005]21号文件规定:自2005年度起,制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25%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费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费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
国税发[2006]31号文件规定:(1)开发企业取得的预售收入不得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等三项费用的计算基数,至预售收入转为实际销售收入时,再将其作为计算基数。
(2)新办开发企业在取得第一笔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收入之前发生的,与建造、销售开发产品相关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可以向后结转,按税收规定的标准扣除,但结转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纳税年度。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八、环保资金的扣除(新增加的)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2)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十、关联方提供服务的扣除
企业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管理或其他形式的服务,按照独立交易原则支付的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十一、劳动保护的扣除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十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84784963
2022 01/06 21:31
老师这些都是调整企业所得税的,不是调整会计利润。
84784963
2022 01/06 21:33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该企业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上应当列示的会计利润为( )万元。A.128.5
B.110.2
C.139.8
D.135.2
就是此题,实在是不会,题目在上面图片上
anya老师
2022 01/06 21:33
所得税前扣除标准一览表
一、工资薪金支出
扣除标准限额比例:据实扣除。
备注: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二、劳动保护支出
扣除标准限额比例:据实扣除。
备注: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三、职工福利费
扣除标准限额比例:14%
备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四、职工工会经费
扣除标准限额比例:2%
备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五、职工教育经费
(一)扣除标准限额比例:8%
备注: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扣除标准限额比例:部分企业职工培训费用据实扣除。
备注:
1.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动漫企业):单独核算、据实扣除。
2.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可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据实扣除。
3.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培训费用,与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并单独核算的,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据实扣除。
六、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五险一金)
扣除标准限额比例:据实扣除。
备注:按照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准予扣除。
七、补充养老保险
扣除标准限额比例:5%
备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
八、补充医疗保险
扣除标准限额比例:5%
备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
九、业务招待费
扣除标准限额比例:60%,5‰
备注: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
十、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一)扣除标准限额比例:15%
备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扣除标准限额比例:30%
备注: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三)扣除标准限额比例:不得扣除。
备注:烟草企业。
十一、公益性捐赠支出
扣除标准限额比例:12%
备注: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十二、扶贫捐赠支出
扣除标准限额比例:据实扣除。
备注: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
十三、防疫捐赠支出
扣除标准限额比例:全额扣除。
备注:
1. 自2020年1月1日起,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
2. 自2020年1月1日起,企业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
十四、罚款、罚金和被没收财物损失;税收滞纳金;赞助支出
扣除标准限额比例:不得扣除。
十五、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
扣除标准限额比例:不得扣除。
备注: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十六、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一)扣除标准限额比例:5%
备注:一般企业按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二)扣除标准限额比例:18%
备注: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三)扣除标准限额比例:5%
备注: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如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等),需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其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四)扣除标准限额比例:据实扣除。
备注: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五 ) 扣除标准限额比例:不得扣除。
备注: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十七、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
扣除标准限额比例:1%
备注:纳入管理经费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
84784963
2022 01/06 21:40
老师请帮忙看一下上面的题,给一个详细的解析
anya老师
2022 01/06 21:44
同学你好!可依题目给出条件逐条参照上述扣除比例分析将会计利润80万调整为应纳税申报的利润
84784963
2022 01/06 21:46
那根据题目的条件,哪些是需要调整会计利润的?这题不会,请老师给一个详细点的解析,拜托拜托
anya老师
2022 01/07 13:53
同学你好!可稅前抵扣的项目和标准都有了,你根据题目中给到的已知逐条对照调整即可,比如管理费用中招待费、新产品研发费、营业外支出里的罚款、直接捐赠等等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