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假定某居民个人一年内取得所得和相关扣除如下 (1)每月应发工资均为1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1500元,从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 免税额等情况; (2)5月份取得劳务报酬所得5000元; 无 (3)8月份取得稿酬所得20000元; (4)申报2020年度大病医疗支出20000元。 要求:计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及汇算清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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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预扣个税(10000-5000-1500-1000)*12*0.03=2500*12*0.03=30000*0.03=30000*0.03=900元
每月预扣2500*0.03=75元
劳务报酬预扣=5000*0.8*0.2=800元
稿酬预扣个税=20000*0.8*0.7*0.2=2240元
汇算清缴综合所得额=(10000-5000-1500-1000)*12+5000*0.8+20000*0.8*0.7-(20000-15000)
=(30000+5000*0.8+20000*0.8*0.7-5000)=40200元
应纳个税=40200*0.1-2520=1500元
应退税=2240+800+900-1500=2440元
2022 01/10 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