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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释: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扣除限额=600×5‰=3(万元),4×60%=2.4(万元),小于3万元,所以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2.4万元;应纳税所得额=600-2.4-200-22=375.6(万元),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税率是15%,应纳所得税=375.6×15%=56.34(万元)。 老师,我个人觉得应纳税所得额=600+(4-2.4)-200-22=379.6(万元),业务招待费应该是调增1.6万

84785038| 提问时间:2022 01/10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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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你这个600万不是会计利润,如果说是会计利润,你的计算就是没问题的,你这个600万是收入。
2022 01/10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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