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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长投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什么情况下将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全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什么情况下将拟出售部分的股权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84784993| 提问时间:2022 01/12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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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马识途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学员你好,要是长投处置一部分划分为持有代售,要是长投性质改变,也就是俗称跨界 ,那么要全部转换为持有代售,要是没有跨界,那么余下的就不用转持有待售
2022 01/12 15:55
84784993
2022 01/12 16:04
老师,假设我有35%的股权,拟出售30%,不再重大影响,那么应该把30%的股权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再假设我有55%的股权,拟出售6%,丧失控制,具有重大影响,那么应该把55%的股权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84784993
2022 01/12 16:05
这两个划分就有所区别,一个把拥有的股权全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一个把拟出售的股权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老马识途
2022 01/12 16:05
是的,只要性质变了  就要全部变
84784993
2022 01/12 16:06
我想知道两种划分的方式分别对应的是什么情况
老马识途
2022 01/12 16:07
第一种是权益法变成非权益法 ,第二种控制权变成不具备控制权,
84784993
2022 01/12 16:08
性质变就划分持有待售类别这个我懂,我问的不是这个
84784993
2022 01/12 16:08
延迟了,刚看到,无视楼上回复
老马识途
2022 01/12 16:08
你问的是什么  没有懂你的意思
84784993
2022 01/12 16:15
你看看我列出的那两种假设,找找最大的区别在哪,我重复一遍,这么说吧,第一种假设35%,拟出售30%,把35%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还是把30%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第二种假设55%,拟出售6%,把55%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还是把6%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你会发现一个是把拟出售的股权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一个是把拟出售前拥有的股权全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老马识途
2022 01/12 16:20
你好  应该是这样理解,控制权转移就是改变性质了  权益法的话,在未出售前还是要按权益法,因为性质没有改变
84784993
2022 01/12 16:32
那我总结了一下,拟出售后,权益法(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转换为按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的情况下就是将拟出售的股权划分为持有待售;其余情况,都将企业拥有的子公司的所有股权划分为持有待售。是这样?
老马识途
2022 01/12 16:39
那就可以了   能理解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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