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对方单位申领货款必须要求我们先开具增值税发票再打款,到实际对方单位给我们付的是预付款,我们单位先给他开了发票,这个可以暂估收入吗?应该怎么处理合适?这属于虚开发票吗?交易是真实的业务

84784964| 提问时间:2022 01/12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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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您好! 合作方属于强势一方的时候,合租房会要求先开发票再给付款,这个属于正常现象。 收到款的时候 借方:银行存款 贷方:预收账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按权责发生制结转收入 借方:预收账款 贷方:营业收入
2022 01/12 23:23
84784964
2022 01/12 23:55
那成本怎么结转呢,实际货物还没有生产出来,可能要在未来的一两个月才能生产完,先开发票没有问题吗?可以先不结转成本吗?
84784964
2022 01/12 23:57
麻烦老师再解答一次吧
肖肖老师
2022 01/13 09:15
收入和成本都是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的,先开发票没有问题(因为实际操作中很多业务都是采取预收款的方式),先开了发票先申报增值税,符合权责发生制条件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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