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公司为直播公司和灵活用工平台签订合同,公司招聘的人员都从灵活用工平台支付出去服务费,灵活用工平台给我们提供发票,请问这种操作有没有问题?会不会认定公司招聘的人员就是公司员工?

84785040| 提问时间:2022 01/26 15:15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大海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这样操作确实是存在问题的,如果税务认真查起来,很多都是存在问题,公司招聘的员工与公司的关系实质上是劳动合同的关系,但是现在因为有了灵活用工平台,变成一种类似于个人经营所得的性质,建议你们还是要实事求是,该怎么样就怎么样,不然后期查起来还是要补税。
2022 01/26 15:19
84785040
2022 01/26 15:36
就是因为这些人员流动性比较大没办法申报,所以就用灵活用工平台了
84785040
2022 01/26 15:37
实质上我们招聘的这些人员都是日结人员,也可以说是临时工不固定
大海老师
2022 01/26 15:38
流动性比较大,但是实质与公司是劳动合同关系,也是可以正常在个税系统进行申报的。
84785040
2022 01/26 15:41
他们和灵活用工平台签订合同了,我们又和灵活用工平台也签订一个合同
大海老师
2022 01/26 15:45
灵活用工平台这种方式目前比较流行,但是会计最终还是要考虑实质问题,如果员工和你们的关系是劳动合同关系,那么按工资薪金申报个税,如果和你们的关系是劳务关系,那么按劳务报酬申报个税,无论是在什么用工平台的包装下,最终还是要看实质,建议还是按实质来操作。
84785040
2022 01/26 15:47
那这样就是劳务派遣员工都算公司员工了吗?
84785040
2022 01/26 15:48
我们通过灵活用工平台雇佣他们也代表不了是公司员工,灵活用工平台会给他们申报个税
大海老师
2022 01/26 15:57
1、劳务派遣员工与其工作的单位(即用工单位)不是劳动关系,与派遣公司(即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人员不能计入企业职工总数。 2、灵活用工平台一般是直接按经营所得核定个税,和工资薪金个税和劳务报酬个税完全不不一样,所以最终还是看你们公司和这个人员的实质是什么。
84785040
2022 01/26 16:14
我们是通过灵活用工平台来支付出去服务费的,具体核定不核定该是对方的事吧
大海老师
2022 01/26 16:23
核定是平台的事,但是灵活用工平台最大的问题就是核定征收个税,将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或劳务报酬所得转换成核定征收个税,核定征收个税征收率很低,导致个人少交了个税,税务少收了个税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