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地方性法规制定机关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部门规章,制定机关是国务院各部委。为什么还要国务院先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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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属于同一效力位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如果出现冲突的话,由下面的方式进行选择地方性法规或者部门规章:
1.先由国务院裁决,如果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则适用地方性法规的相关规定;
2.但是若国务院认为应适用部门规章,则需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为什么认为应适用部门规章的,要交由全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而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就不用找谁裁决
你好
是为了排除国务院的偏心。
部门规章是国务院的各部门制定的规章。家甲和乙两个孩子打架一样,找甲的爹来评理。若甲他爹认为乙有理,很让人信服(这是位公平的爹);若甲他爹认为甲有理,会被认为"护短、偏心",难以服人,所以得找个共同的上级(爷爷)来重新评价。
2022 01/31 00:11
84784999
2022 01/31 00:16
地方性法规不是大于规章吗?直接看它们上级哪个更大不就行了吗?就是不懂这个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