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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外地项目有预缴企业所得税,请问真实是公司是亏损。如何做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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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第五条规定,建筑企业总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各分支机构和项目部不进行汇算清缴。总机构年终汇算清缴后应纳所得税额小于已预缴的税款时,由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或抵扣以后年度的应缴企业所得税。
因此预交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在总机构汇算清缴时,由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或抵扣以后年度的应缴企业所得税。
2022 02/06 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