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老师,我单位2021年结账完毕,但是应交增值税借方出现500元余额,原因是多缴纳了一笔,我放在资产负债表应交税费负数列示,但是财审给调整至其他流动资产,我不太明白为什么调,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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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
重分类就可以
账上不做
把这个金额直接在财务报表填写其他流动资产
2022 02/09 08:13
84785035
2022 02/09 08:30
请问老师,这个放到资产负债表应交税费负数列示不可以吗?
郭老师
2022 02/09 08:32
你好,应交税费他一般不出现负数,余额如果出现了负数的放到其他流动资产。
84785035
2022 02/09 08:34
一般出现负数的情况,就是有进项留抵对吧?
郭老师
2022 02/09 08:34
你好多交了税款,或者是留底
84785035
2022 02/09 08:36
请问老师有没有哪条文件规定,应交税费资产负债表不可以负数列示呢?
郭老师
2022 02/09 08:40
你好,他不是文件规定,它是准则要求。
84785035
2022 02/09 09:34
准则截图
郭老师
2022 02/09 09:52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三十一章,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应当根据“应交税费总”账科目的余额填列,因此,无论“应交税费”科目的期末余额是借方还是贷方,都直接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报。 另一种观点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给出的资产和负债的定义,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已经不再符合负债的定义,而是符合资产的定义,因此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当重分类为一项资产,而不应当作为负债项目的抵减项进行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