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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开了一个A个体工商户,但是在B公司上班,发工资在B公司,A公司用来经营没有给自己发工资的话,应纳税所得额还可以减去领取B公司的0.6嘛?在B公司有分红会有影响嘛?

84785007| 提问时间:2022 02/14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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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 你有综合所得   ;在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就不能减去每年6万标准了。  
2022 02/14 10:19
84785007
2022 02/14 10:23
那就是B公司有综合所得正常的,新创立的A个体工商户就是除了不能减去工资薪金,其他都是正常对吧。站在个人角度涉及税的方面,B公司涉及个人所得税,A个体工商户涉及经营所得税对吧。
meizi老师
2022 02/14 10:26
你好 ;  1. 是的 。    其他的正常报个税即可 。按季度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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