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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0月将职工健身房里的一批电脑改用于生产车间,该批电脑购进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0万元,增值税税额1.7万,截止2016年10月,甲公司为该批电脑计提符合规定的折旧额4.68万,甲公司将用于不得抵扣用途(职工福利)的外购电脑改为可以抵扣用途

84785002| 提问时间:2017 03/13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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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生产车间),在改变用途的次月(11月)就上述业务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是?答案(11.7-4.68)÷(1+17%)×17%=1.02 这个答案中,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不是不含税吗??为什么还要价税分离?
2017 03/13 12:03
84785002
2017 03/13 12:10
?没太懂呢
84785002
2017 03/13 12:31
那为什么还要加1.7啊
笑笑老师
2017 03/13 12:07
您好,因为当时不有抵扣,电脑的成本是含税的。
笑笑老师
2017 03/13 12:13
您好,当时用于职工健身房,用于集体福利不能抵扣进项,进项就记入电脑成本了。
笑笑老师
2017 03/13 12:44
您好,当时不用抵扣进项,价税合计记入成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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