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们是医药连锁门店,同一个法人和负责人,总部也就是总公司给分公司统一配送货物,平价,需要总公司给分公司开发票吗?如果不开,各个分公司各门店的进项发票怎么弄,另外,各门店的工资走总部银行好,还是分公司银行好,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合并申报的利和弊,办理的时候填的是独立核算

84784950| 提问时间:2022 02/15 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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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同学,你好,回复编辑中,请稍后
2022 02/15 07:07
廖廖老师
2022 02/15 07:41
如果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的,则需要全部并入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文的规定,分公司需要在当地预缴,然后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分摊企业所得税。
廖廖老师
2022 02/15 07:44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总分公司独立核算,各自领取发票的,不是汇总纳税的,则需要开具发票。 依据:如果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是独立核算的,可以相互开发票,但开发票的时候,要注意按市场公允价格来计算劳务、商品的价值。 如果总分公司相互之间不是独立核算的,而且又是在同一个区域内(县、区以下的行政区域),或者经税务机关审批同意汇总缴纳的,可以汇总来汇算企业所得税,则总、分公司之间的交易,一般不得开发票,如果属于跨区域调拨货物等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才能开发票。
84784950
2022 02/15 08:10
在统一地市,不在一个区,增值税独自申报的也就是各门店的进项票,需要总公司按市场价开?
廖廖老师
2022 02/15 08:13
按照签订的合同来就可以,属于内部定价,但是这个定价要相对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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