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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和裁决书是什么,有什么不一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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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 裁决书是仲裁机构做出的,而法院做出的是裁定书和判决书。判决和裁定不可以互相转换。
仅以民事裁定书和民事判决书为例,进行区分解释如下:
1、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
2、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判决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
3、裁定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判决只能采用书面形式;
4、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上诉外,其他裁定一律不准上诉;一审判决可以上诉。
2022 02/22 16:24
84785011
2022 02/22 16:26
那裁决书和调解书有什么区别呢
冉老师
2022 02/22 16:29
(一)民事调解书的含义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在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下,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采取调解方式,促使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议后而写成的文书,称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常用的重要的司法应用文之一,具有法律效力。它既是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录,又是人民法院予以批准的证明,也是当事人遵照执行的根据。因此,制作好调解书,对于及时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促进安定团结,宣传社会主义法制,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重要意义。民事调解书有一审、二审、再审调解书的不同。
民事裁定书是指就民事诉讼程序事项所作的决定。
裁定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裁定的问题和认定的事实,裁定的理由和根据,以及其他应予记载的事项,对准许上诉的裁定,还应在裁定书上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如果是终局裁定应写明本裁定不得上诉,最后裁定书应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注明制作日期。
民事裁定书主要用于以下范围:
1.不予受理;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3.驳回起诉;
4.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5.准许或不准许撤诉;
6.中止或终结诉讼;
7.补正判决书中的失误;
8.中止或终结执行;
9.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以及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