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张某同时经营个体户A和B,2021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80万和50万,A已预交个税107250元 B已预交个税54750元,假设无其它纳税调整,张某做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应补多少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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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100万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50%)= (1000000×35%-65500)×(1-50%)=142250
,张某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07250+ 54750-142250=19750元。
2022 02/26 12:49
84785018
2022 02/26 13:03
我是这样算的:130万x35%-65500=389500-减免税额142250=247250这是全年该缴的,这样算错在哪里?
小小霞老师
2022 02/26 14:35
稍等,我这边马上计算一下
小小霞老师
2022 02/26 23:55
1.(130万-6万)*0.35你没有减去
2.247250这是全年该缴的,那你预缴的部分要扣除的呢
还有就是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是100万以下才有减免的呢
84785018
2022 02/27 07:33
不太明白
84785018
2022 02/27 07:38
汇算清缴二处应纳税所得额合并后计算应纳税额是247250减预交的107250+54750是补交的
小小霞老师
2022 02/27 08:39
你这个说的是系统上面出现的金额吗?
小小霞老师
2022 02/27 08:40
个体户没有综合所得,可以减去6万元
84785018
2022 02/27 11:16
如没有综合所得,那全年经营所得应交的个人所得税为(130万一6万)x0.35一65500-142250,再减已交的107280+54750是该补交的所得税,这样理解对吗?
小小霞老师
2022 02/27 11:18
是的呢,你的理解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