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个人投资者向其投资的公司借款,签订了借款合同,年度终了(年度终了时,借款合同还未到期)暂未归还的,也未用于经营的,请问这种情况是否会被认为股东红利分配呢?

84784986| 提问时间:2022 02/28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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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    是的。 会涉及股东红利报个税的  
2022 02/28 16:34
84784986
2022 02/28 16:38
有签订借款合同的,也需要吗?另外,有偿借的,是否也有这个问题呢?
meizi老师
2022 02/28 16:40
 你好;      如果你们 涉及了利息部分的。 这个就不会   视同 分红的; 
84784986
2022 02/28 16:47
老师,你的意思是:有偿借款,就不视同股东红利分配;无偿借款,则就视为股东红利分配?
meizi老师
2022 02/28 16:51
 你好;    是的。无偿的话   到时 税务局会让你视同销售的  ;如果你有借款合同不管是否有利息  就不考虑  股东分红了 ;除非没有借款合同才考虑视同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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