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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什么时候用暂估入账?入账的依据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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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
你好,
问题一:什么是暂估入账?
暂估入账应该是会计处理模式和税务处理模式差异的一种妥协调节,税务上只认发票,会计上我们有可以确认相关金额的真实单据就可以了,这也是会计上实质重于形式的一种体现。
实务中出现暂估入账通常是由于采购方未及时结算,存货已经入库,但采购发票尚未收到,不能确定存货入库成本的情况。较为严谨的财务人员按照现行会计准则“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以及谨慎性”的质量要求,会进行成本的暂估和冲回处理。
问题二:暂估的账务怎么处理?会计分录怎么写?
①当月入库未收到发票,月底时为了正确核算企业的库存成本,应进行暂估入账。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1000
贷:应付账款——XX供应商——暂估/无票1000
②按照规定,暂估入库要在次月月初红字冲回,但考虑到发票取得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加大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因此,在实际工作当中一般是在收到发票时再作冲回处理。会计分录如下:
1)红字冲回暂估入库
借:原材料-1000
贷:应付账款——XX供应商——暂估/无票-1000
2)收到发票,作常规入库处理
借:原材料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
贷:应付账款——XX供应商1130
问题三:暂估入账金额是否应该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根据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26lt;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26gt;的通知》相关规定:
“货物等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未付款的,应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原暂估入账金额,待取得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认证后,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
上述条款明确指出,暂估入账金额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问题四:暂估入账成本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未取得发票,能否税前列支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26lt;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26gt;的公告》相关规定: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因此,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均以增值税发票作为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如果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未取得发票,对于暂估入账成本来说,则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问题五:在企业所得税预缴时,暂估入账成本能否在税前列支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相关规定: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
2022 03/02 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