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 民事法律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例如:甲13岁跟某房地产公司乙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这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有待法定代理人丙追认。在法定代理人丙追认此合同之前,这个房地产公司有撤销这个合同的权利。 这个理解对不对? 其次,这个善意相对人有什么界限区分吗?如何为善意相对人?

84785016| 提问时间:2022 03/05 22:39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媛媛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学员你好,请稍等哦
2022 03/05 22:55
媛媛
2022 03/05 22:58
善意在民法上的含义为合同的相对人或其他民事法律关系中的第三人,因自身没有过错也不可归责于己的行为,取得一定的财产或利益。
媛媛
2022 03/05 23:08
善意相对人需不知情,你举的这个例子,房产公司在签合同的时候一定知道对方为成年人,所以房产公司不属于善意相对人哦
84785016
2022 03/06 22:05
能举个例子吗?
媛媛
2022 03/07 07:32
什么样的例子呢学员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