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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职一家酒店,每天由前台将客房的收入及押金明细交给我,就直接根据每天的明细将押金收入、客房收入、押金退款汇总后做账,借:现金(银行),贷其他应付款--押金,借:其他应付款--押金,贷:主营业务收入--客房 --销项,借其他应付款--押金,贷:现金(银行),这样可以吗,因为很多事不开票的,客房小商品收入、赔偿这些是不是要从客房收入里面剔除呢

84785004| 提问时间:2017 03/22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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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4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我看很多说要分街账、客账,在实际会计处理中有必要分吗
2017 03/22 11:43
84785004
2017 03/22 11:50
好的谢谢
宋生老师
2017 03/22 11:39
您好!可以的。你的分录没错。 不剔除才是对的。
宋生老师
2017 03/22 11:44
您好!这个可以不用。是看企业内部的。街账是散客的,客账一般是固定客户的。你想分就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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