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们是按月缴纳税款的一般纳税人,这个月销售额16万,可以享受2016年12号政策吗?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您好,是不可以的,谢谢
2022 03/06 08:48
84784999
2022 03/06 08:53
必须月申报+10万以内,两者都满足才能享受吗?
思顿乔老师
2022 03/06 08:59
您好,你们是一般纳税人的呢
84784999
2022 03/06 09:11
一般纳税人享受不了吗?
思顿乔老师
2022 03/06 09:21
财税[2016]12号是针对财税[2014]122号文件的小微企业扩大免税范围,针对的是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三项政府性基金。(部分省份有规定“凡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同时免征免税月份的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可以理解为:教育费附加的起征点高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增值税或营业税减免了教育费附加等也可减免)
2.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6号)继续执行财税[2014]71号文件规定“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思顿乔老师
2022 03/06 09:22
文件说的是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是针对企业所得税而言, 一般纳税人是针对增值税而言
好比说:这个东西小孩可以使用,那你咨询这个东西女人可以用么?
84784999
2022 03/06 09:36
之前回复的老师都挺专业的,看来您是不懂,再好好儿学习一下吧老师!然后再提高点职业素养!
思顿乔老师
2022 03/06 10:14
您好,这样是的吧,好的接受你的建议
思顿乔老师
2022 03/06 10:15
这个月销售额16万,可以享受2016年12号政策吗?是不可以享受的,文件明确规定了金额
思顿乔老师
2022 03/06 10:16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