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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有一个13年的房地产项目,后面停工了,现在又开始干了,在里面分包出来的项目,不是纯劳务或者甲供材,这种可以选择简易征收计税吗?因为据说16年5月1日之前的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征收,但不知道我们这种情况能算不?

84784947| 提问时间:2022 03/07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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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 ;   分包的话  属于老项目是可以简易计税的;      符合以下情况就属于的  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中的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 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 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的征收率计税。
2022 03/07 10:53
84784947
2022 03/07 11:00
好的,开工日期是13年。还有就是我们是20年成立的公司,这种有影响吗?
meizi老师
2022 03/07 11:04
你好;  是的。  之前这个 项目不是你公司开展的吗 ?    那就影响了   
84784947
2022 03/07 11:09
项目本身是2013年的,但当时不是停工了吗,现在重新开工
meizi老师
2022 03/07 11:11
 你好 ;  停工了要出具文件证明哈 ; 不然税务局那边不要过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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