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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价交换过程中发生的违约金需不需要计算增值税,需不需要考虑对增值税的影响

84784990| 提问时间:2022 03/09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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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悦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这个需要判断下,如果产生的违约金是其支付的补偿,依附于这一应税业务,符合价外费用的特征,那么应当缴纳增值税; 如果产生的违约金是独立存在的补偿款,并不属于价外费用,那么就无需缴纳增值税。
2022 03/09 10:42
84784990
2022 03/09 12:15
2019年10月安康公司以30辆小汽车向金达公司等价换取原材料,双方均按13%的税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交换过程中由于金达公司推迟时间交货,安康公司收对方违约金1万元。由于是等价交换,安康公司未考虑增值税的影响,对于违约金收入,也不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
84784990
2022 03/09 12:14
这个是恰当还是不恰当
徐悦
2022 03/09 12:57
这个不恰当,应该考虑增值税。
徐悦
2022 03/09 12:58
产生的违约金是其支付的补偿,是依附于这一应税业务的,符合价外费用的定义特征,应当缴纳增值税。就像逾期发货,赔偿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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