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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2016年亏损100万元,2017年实现税前利润500万元,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相关事项,(1)税前利润弥补亏损,企业应纳所得税:(500-100)*25%=100万元,完工后甲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不考虑其他相关事项):500-100-100=300万元(2)如果适用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则企业应纳所得税:500*25%=125万元,完税后甲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不考虑其他相关事项):500-125-100=275万元老师第二个税后利润弥补亏损看不懂

84784948| 提问时间:2017 03/28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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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这个是税后利润弥补,一般不用的,掌握第一种即可
2017 03/28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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