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月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13万元,全部用于生产A、B两种产品,其中A产品为应税货物,税率为13%,B为免税货物。所生产的A、B两种产品当月全部对外销售,不含税收入分别为180万元、120万元,且已分别核算。假设能够划分进项税额,A、B两种产品各占50%,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销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应纳增值税。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不可以抵扣进项税是100*13%*120/(180+120)=5.2
计算该企业当月销项税额100*13%=13
2022 03/11 11:13
暖暖老师
2022 03/11 11:15
不可以抵扣进项税是100*13%*120/(180+12
计算该企业当月销项税额180*13%=23.4
可抵扣进项税额=13-5.2=7.8
应纳增值税23.4-7.8=1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