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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增值税如何查

84785045| 提问时间:2022 03/11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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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菲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同学,你好 一、事项名称:   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二、业务描述: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三、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第五条第一款   四、办理材料:   1.《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1份   五、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六、办理机构:   经营地税务机关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九、联系电话:   经营地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十、办理流程:   十一、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经营地税务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反馈。
2022 03/11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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