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公告中第九条中所说的内部凭证,是说500元以下的未取得发票成本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吗 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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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你好
这个说的是零星支出
是小摊贩收的钱
2022 03/17 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