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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新项目一般计税可扣除的销售额=本月销售建筑面积/可售建筑总面积*土地出让金,此土地出让金仅指购买土地款吗?后单独支付的拆迁补偿款可否包括其中汇总计算?

84785031| 提问时间:2017 04/02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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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谢谢老师。
2017 04/02 19:34
王雁鸣老师
2017 04/02 18:56
您好,仅指购买土地款的,不包括拆迁补偿款。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范围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第五条规定:“支付的土地价款,是指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受政府委托收取土地价款的单位直接支付的土地价款。     第六条规定:“在计算销售额时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土地价款,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费用包括土地出让金、拆迁补偿费、征收补偿款、开发规费、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     目前符合扣除范围的土地价款只有土地出让金,扣除凭证为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王雁鸣老师
2017 04/02 19:35
您好,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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