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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先缴纳社保给社保局,再支付员工工资。那么社保的个人部分到底入其他应收还是其他应付?有些说,先扣缴社保再支付工资,所以入其他应付,有些说“先支付社保给社保局,再从员工的工资里面扣除的,则在支付的时候计入到其他应收款科目,如果是先从员工工资扣除该部分款项,再支付给社保部门的,则是计入到其他应付款科目。”这两个说法我看着差不多,为何一个说入其他应收,一个说入其他应付?

84784961| 提问时间:2022 03/2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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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mboo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 一般纳税人先缴纳社保给社保局,再支付员工工资 计入其他应收款 因为公司帮员工垫付了个人部分 发放工资的时候要收回来 先从员工工资扣除该部分款项,再支付给社保部门的,则是计入到其他应付款科目 是先从工资里面扣了 然后要支出出去 所以用其他应付 一个是应该收回 一个是应该支付
2022 03/23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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