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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提供给职工以权益形式结算的认股权不在应付职工薪酬中核算 ⇒ 不是属于应付股利科目吗?

84785024| 提问时间:2022 03/26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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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你好! 首先要了解什么是股份支付。股份支付:是“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的简称,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此,股份支付按照股权支付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两种:换取职工服务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股份支付。所以,换取职工服务的股份支付,属于职工薪酬,而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股份支付,不属于职工薪酬。此外,在换取职工服务的股份支付中,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不形成企业的负债,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但这并不意味着该股份支付不具有职工薪酬的性质。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等待期内形成企业的负债,并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所以属于职工薪酬。
2022 03/26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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