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G集团是一家中外合资经营的高新技术企业,并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2018年其境内经营应纳所得税额为4000万元,A国分支机构所得为2000万元,其经营所得1500万元,A国税率为30%,投资所得500万元,税率为10%。B国分支机构所得为1000万元,其中经营所得800万元,税率为35%,租赁所得200万元,税率为20%。用分国抵免限额法计算该集团应纳所得税税额。

84785009| 提问时间:2022 03/28 21:00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a500×30%=150,抵免500×25%=125 b800×35%=280,抵免800×25%=200 200×20%=40,抵免40 你看一下
2022 03/28 22:13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免费资料

      下载APP快速提问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