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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购进的固定资产既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项目,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吗

84785039| 提问时间:2022 03/29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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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你好 可以,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
2022 03/29 09:46
84785039
2022 03/29 10:11
我看文件租入的可以,购进的也可以吗,老师?我同事特别小心,她非常纠结这一点
玲老师
2022 03/29 10:17
可以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前款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根据上述规定,对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固定资产,进项税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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