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选项B,烟丝加工卷烟活动中,烟丝是收回再加工,不是理解为,连续加工,不征收消费税吗?先放在借:应交税金——消费税。待出厂才征。为什么要选B

84784960| 提问时间:2022 03/29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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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图*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 你正好记反了 用于连续生产不用单独计应交消费税,生产出成品再销售时计算消费税,这时可以扣除烟丝已经交过的消费税
2022 03/29 10:16
84784960
2022 03/29 10:21
这个我知道的,烟丝是丙公司代缴了,那一半直接给了A企业,就是贷应交税费——消费税。另一半是直接加工的,就借应交税费——消费税,待产成品出了,再冲回借的消费者。不是吗?
84784960
2022 03/29 10:32
甲委托给丙公司加工烟丝时,已代缴了消费税了,那么甲收回烟丝直接销售给A企业,甲已交过消费税了,所以不用再交了,对吧
图图*老师
2022 03/29 10:57
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消费税计入产品成本
图图*老师
2022 03/29 11:00
如果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收回以后直接出售的,消费税应该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图图*老师
2022 03/29 11:01
不好意思,又查了下规定,你的理解是对的
图图*老师
2022 03/29 11:02
这个点,确实容易记混
84784960
2022 03/29 11:05
所以选项A和B也是指丙公司受托加工后代缴的消费税,就是甲公司是纳税人。那为什么是错?
图图*老师
2022 03/29 11:17
委托加工收回后,甲公司加价销售才会发生纳税义务,用于连续生产再销售也是,售价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才会产生纳税义务。题目中未给出价格信息,不能直接确定甲为纳税人
84784960
2022 03/29 11:45
我整理了一下,是这样吗?
图图*老师
2022 03/29 11:53
你的记录没问题的
84784960
2022 03/29 11:59
谢谢老师
图图*老师
2022 03/29 12:38
不客气的,也是你自己理出来的,你这是准备考什么?听细心的
84784960
2022 03/29 12:42
老师,我5月考初级,9月考中级。
图图*老师
2022 03/29 12:57
今年中级挺大的,内容很多,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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