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们公司是科技公司(腾讯的代理商)。现在有业务如下:我们从腾讯购进相关产品服务(腾讯开票给我司--信息技术服务*技术服务费),我们将这个产品服务卖给客户(开票给客户--信息技术服务*技术服务费)。这样子的业务逻辑对吗?

84785005| 提问时间:2022 03/30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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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你好!对的,思路是对的
2022 03/30 13:49
84785005
2022 03/30 13:52
我们没有自主研发。这个产品是从腾讯代理来的 ,这样子我们开信息技术服务合适吗?签订的合同中写 (我们公司是中立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提供者,依约通过腾讯云公司向甲方提供各类技术产品和服务),这样子可以开具信息技术服务吗?实际上应该是代理服务吧?
84785005
2022 03/30 13:53
请问下怎么理解这个业务逻辑?没有自主研发的代理可以按照信息服务6个点来缴税吗?还是该按照13的税率缴税?
蒋飞老师
2022 03/30 14:08
如果依约通过腾讯云公司向甲方提供各类技术产品和服务,那就是赚取介绍费,那就属于经纪代理服务…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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