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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一家合伙企业形式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对外投资了股权,但是这笔股权投资亏损了,基本收不回来。该股权的实控人为了弥补合伙企业的亏损,准备把他自己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权免费赠与给合伙企业。想请问您一下,1、如果赠与的股权已经办理了工商变更,但是没有实缴资本,合伙企业是否要做账并报税?2、如果赠与的股权已经办理了工商变更,且已经实缴,但是股权赠与协议上约定,如果后期原来投资的股权收到回款,那么合伙企业就需要把收到的赠与股权转回给实控人。请问合伙企业是否需要在收到赠与的股权时,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并合并计入所得税?

84784953| 提问时间:2022 03/31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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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1,不需要 2,你这里需要作为营业外收入,缴纳所得税处理
2022 03/31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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