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现在A公司计划把原本的股东b和c变成为d公司和e公司持股的,前股东以前有借款给A公司的,A公司变更前是没有溢价的,未分配利润为负数的,实收资本为0元,那么结合以上的情况,税务局还会要求根据前股东曾借款给A公司了(A公司还未还清的),那么变更的时候该股东需要缴个税吗? 如果是要交个税,那是以借款的金额缴还是以借款的利息计算缴纳吗?

84784998| 提问时间:2022 03/31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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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您好!如果核定要交,是按利息来交。
2022 03/31 16:45
84784998
2022 03/31 16:59
那一般怎么核定的呢
宋生老师
2022 03/31 17:01
你好!是这样,股东借钱给A公司,税务局会核定这个借款利息,一般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来核定利息收入然后交税。跟企业是不是盈利无关
84784998
2022 03/31 17:05
那税务局一般是怎么看股东是否借款进来了呢
宋生老师
2022 03/31 17:07
你好!他看账就可以了。让你提供明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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